在进行具体的服装创意之前,首先要把握三点设计的总则,即设计的实用性、美观性和经济性:
(一)实用性
实用性原则由可穿着性和功能性组成。
可穿着性表现在无论是概念服装、定制服装还是成衣产品必须满足人体可穿着的需求,只不过各种服装的可穿着性的等级有所区别罢了。既然服装是依附人体所存在的,设计师在进行服装造型时必须以人体结构为基础。尤其是成衣产品,不少服装品牌还会对目标顾客群进行体型采样,以制作出符合其身形的舒适产品。另外,服装穿着的对象是谁,适合在哪里穿着也是进行设计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实用性的另一表现在于服装需要具有耐久性、舒适性和其他基本的防护功能。原则上来说,设计的产品应当能够经得起多次地洗涤和穿着,否则连基本的展示功能都无法达到,这也是设计师进行面料挑选和选择加工工艺时的基本要求。
(二)美观性
美观性是服装设计的重要前提。消费者对美的感悟、设计师对美的追求、社会群体对美的共识是推动艺术创造的动力之源。服装设计作为艺术创造的重要表现之一,也应当遵循基本的审美原则服装的美观性不仅仅表现在产品本身的设计应当符合美学标准,还包括有服装穿着在人身上之后能起到修身美型的效果。同时,对于批量化的品牌服装设计来说,这种美感的感悟和营造不仅仅是以设计师个人的兴趣喜好和价值取向为标准的,它必须考虑到目标消费者的审美倾向。
(三)经济性
经济性原则表现在产品的设计方案也应当考虑到品牌的经济效益,当然如果该设计不涉及任何销售和获利因素,而只是设计师的兴趣制作时,服装设计的经济性可以不予考虑。
在进行服装面料的选择、服装造型的设计以及装饰工艺的创意时,设计师应当充分考虑到原材料供应是否有保证,工艺技术是否能够达到设计的要求,而即使有了这些保证,产品也有可能因为生产成本的上升直接导致定价过高,而无法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因此,保证产品的经济性也是影响设计创意的重要原则。